中外合作办学博士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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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博士含义

      中外合作办学博士是指由国内高等院校与国外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博士教育项目,共享双方教育资源,考生可以不用出国就获得外国大学的博士学位。这种博士项目的入学方式一般是申请审核制,不需要参加国内联考,毕业后学生通常可以获得国外大学的学位证书,这个证书在国际上都是认可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博士形式

      1、以单一性学校为单位,学校本身就是合作办学性质。比如西交利物浦、宁波诺丁汉、上海纽约、昆山杜克、温州肯恩、港中文深圳、北理莫斯科、东以色列、北师大浸会联合学院等。

      2、以某学校某学院为主体的合作办学形式,多异地。比如浙江大学国际校区(海宁)、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上交密歇根学院。

      3、合作办学仅表现为一种专业形式。这种情况就更多了,几乎每个学校都有,上海高校尤为普遍,在招生计划里,这些专业的名称背后必须括弧(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详见招生简章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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